中光学(00218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高飞 )

晟盈英才 2026-04-28 30人围观
原标题:中光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高飞 )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高飞)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
2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孙高飞正式担任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就任以来,本人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尽责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
告期内本人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孙高飞,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仪器科学与技术专
业,博士学位,现任长春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吉林
省光电测控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主要业务往来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
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任职及履职均符合监管关于独立性的要
求。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注:2025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其中第六届董事会召开7次,第七届董事会召开1次)
报告期履职时间段内,公司未召开股东会,本人认为,公司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出席的上述会议中均认
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
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各项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重点围
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人员的提名、任职资格审核、履
职能力研判等核心工作开展履职。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提名
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讨论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总会计师、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审议过程中,本人审慎地审阅各项议案材料,详细核查被提名人
员的任职资格、从业经历、专业素养、职业操守及与公司经营发
展的匹配度,严格把关任职条件,积极发表独立意见,确保提名、
聘任工作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及经
营发展需求,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于上述所有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一次,审议了
《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本次
会议,与全体独立董事共同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独立审核意
见。本人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在会议表决中投赞成票,无反对、
弃权情形。该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后,已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任期内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
请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此外,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夯
实履职基础,本人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积极参加
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上市
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则的
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内部审计
机构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开展。管理层就本人在出席会议、进行
现场走访期间提出的询问,给予详细的回答,并详细阐述了公司
经营情况。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通过现场交流、微信及电话
等方式,与本人详细沟通。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就本人工
作开展给予了积极而有效的帮助。

(八)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在本年度履职期内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现场
工作时间为1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考
察调研、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事项。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秉持忠实、勤勉
的履职原则,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重点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本人重点关注的事项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12月25日,本人出席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参与审议《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独立审核意见。本人认为,公司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往来,定价以市场
公允价格为基础,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核心原则;该关
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流程合法合规、程序完备,完全符合公司《公
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要求;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亦不
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明确认为,相
关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二)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
2025年12月25日,公司董事会和提名委员会审议《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履行
独立监督职责,审慎审阅了该议案及被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专
业资质等相关材料,核查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审慎研判,本人认为,拟聘任财务负责人任
职资格合法合规,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从
业素养,本次董事会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
司治理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本人同意董事会对该财务负责人的聘任议案,并投赞
成票。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2月25日,本人出席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参与审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本次高级管理人
员聘任事项予以重点关注,经审慎核查确认,公司本次高级管理
人员聘任的审议流程、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人对任期内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进行独立判断,确
认合法合规,未发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
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
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
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严格遵循法
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行业发展
及公司经营等情况,充分依托自身从业经验及专业认知,切实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高飞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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