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60155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晟盈英才 2026-04-29 4491人围观
原标题:东吴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毕马威华振的相关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小熠先生,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小熠先生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黄小熠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女士,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国蓓女士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王国蓓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金乃雯女士,199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金乃雯女士199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金乃雯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二)执业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该所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作出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毕马威华振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毕马威华振的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措施或机制得以有效执行。

(四)聘用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5月16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召开会议情况
1.2025年4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的相关采购工作,以及毕马威华振有关资格证照、执业记录等,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6年1月1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听取毕马威华振关于公司年审工作的服务范围、审计方案、保障机制等专项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3.2026年4月2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听取了毕马威华振关于初步审计结果的汇报并进行了沟通。

4.2026年4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听取了毕马威华振2025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并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二)毕马威华振提供的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情况
1.审计团队及资源配置
毕马威华振为公司审计及相关专业服务配备专职项目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相应的证券行业审计经验和专业技能,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专业资质,项目团队整体保持了必要的人员稳定性。

针对公司2025年度金融资产估值和减值、商誉减值、结构化主体合并判断等审计难点,项目团队按需引入信息系统、信用风险、估值复核、税务等多领域专家,全程为审计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2.审计服务质量和水平
毕马威华振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实际、业务发展特点,制定以风险为导向的专项审计工作方案,覆盖公司各重要业务板块、核心子公司及关键风险点,并针对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估值、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下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及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确定、商誉减值的评估、结构化主体的合并等核心审计领域制定审计程序。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人员配置、工作进度推进、重点审计领域开展、内控审计执行、审计质量保障举措及独立性与职业道德遵循情况等事宜,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汇报,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满足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三)其他事项
1.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毕马威华振制定了有关信息安全、保密、个人信息及数据隐私的政策和管控措施,包括隐私影响评估、数据安全和隐私培训、服务提供商的管理机制、个人数据主体询问程序、数据安全全流程管理、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应急处置等。前述各项政策符合职业准则和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审计服务执行过程中,毕马威华振遵循法律法规、监管和政策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履行审计信息安全保护义务。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数据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要求均存储于中国内地。未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机关许可,不向任何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审计数据。

2.执业独立性与职业道德遵循
毕马威华振制定了独立性与职业道德相关内部规章制度,在事务所整体管理及项目执行层面均设置相应控制措施,确保执业行为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计服务期间,审计项目团队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建立定期报告与沟通机制,及时反馈独立性遵循情况。

项目团队人员均遵守独立性相关规定,未发生任何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相关专业服务构成独立性冲突的事项,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

3.履职沟通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在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秉持公允客观原则开展独立审计工作,恪守职业操守,审计团队人员配置合理、具备相应的专业执业能力,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有效,审计质量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规范,独立、客观地发表了审计、审阅意见,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相关要求。

特此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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