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603065):宿迁联盛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晟盈英才 2026-05-04 4837人围观
原标题:宿迁联盛:宿迁联盛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3065 公司简称:宿迁联盛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迁盛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南充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UnitechemGmbH、宿迁市宿豫区联盛职业培训学校、烟台新特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兰州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资金活动、采购、销售、资产管理、对外投资、担保、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销售、资产管理、对外投资、担保、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 报 错报≥利润总额5% 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 总额5% 错报<利润总额3%
资产总额潜在错 报 错报≥资产总额1% 资产总额0.5%≤错报<资 产总额1% 错报<资产总额0.5%
营业收入潜在错 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 营业收入总额0.5%≤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1%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控制环境无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外部审计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监察审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 告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 额 损失金额≥净资产的10% 净资产的5%≤损失金额< 净资产的10% 损失金额<净资产的5%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决策程序出现一般性失误;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少量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监督部门在实时监督审查,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但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要求及时整改,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针对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2026年公司计划开展以下工作,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工作,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文件要求,持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及相关配套制度。

◆继续引进、选拔和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建立高效的管理团队,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增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不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使包括管理层在内的各级人员建立风险和控制意识,各执行人员及检查人员能系统地掌握内部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从人力资源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重大交易事项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加强监察审计部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审计监察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防止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林俊义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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